.1. 回复:再问一个与学习无关的问题。。。。。。pearl(2009/1/18 7:30:14) IP:
212.* * * Vice-Chancellor,相当于中国大学里的校长,主持学校日常行政事务。不要觉得Chancellor前面有个Vice, 就以为这是副校长,其实是“校长”了,Vice在这里是拉丁文,其原义是“代表某人执行”,有deputy的意思,如果误解了这个词可能会导致对整个英国大学体制和职称误解,这个职位一般面向社会公开招聘,任职终身。Vice-Chancellor的下面一般会设有三四位副校长,英文为Pro-Vice-Chancellor。他们通常是校内任命的学者,专门负责教学、科研、资产等,任期多为三四年。另外,英国各大学往往会邀请社会名人,包括国王或皇室人员、著名政治家、文化界人士等,担任Chancellor,例如:牛津大学的Chancellor是末代港督彭定康,爱丁堡大学的Chancellor是英国王夫(爱丁堡公爵),威尔士大学的Chancellor是查尔斯王储(威尔士亲王),诺丁汉大学的Chancellor是我国著名的物理学家杨福家。这个职位主要是象征性的,没有管理学校日常工作的责任,其职责主要有三,(一)主持和发起学校董事局会议;(二)代表学校参加校内外重要典礼;(三)主持毕业典礼,给毕业生颁发毕业证书。他们可以一人兼任几个大学的Chancellor,国内有译为“名誉校长”,也有译为“校监”的。Vice-Chancellor是代表Chancellor的最高执政官,是一所大学真正从事管理的实权人物,也是卓越的学者。
(TLZY的博客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