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南:关于移民局最新H-1B申请规则!seiko(2008/3/21 0:22:19) 点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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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1.* * * 从4月1日开始,申请人就可以开始申请2009年度的H-1B。由于签证名额十分紧张,申请人必须确保申请无误,以免耽误申请名额。为了帮助大家正确地提交H-1B申请,我们为你准备了这份问答,其中包括移民局最新的有关规定。
我最早可以什么时候提交申请?
2009年度的H-1B申请最早可以在今年4月1日提交到移民局。
目前每年的名额是多少?
每年有65,000个常规H-1B名额,其中5800个名额只供智利和新加坡公民使用。另外,还有20000个供拥有美国硕士以上学位的申请人使用的名额。
去年的H-1B名额是什么时候用完的呢?
2008年度的65000 个常规H-1B名额在移民局开始接收申请的第一天(4/2/07)就用完了。20000个硕士以上学位的名额也在4月30日用完。
今年的情况会怎么样?
我们估计今年的情形会很类似。65000个常规名额可能在第一天就会被用完。而20000个硕士以上学位的名额也会很快用完,也许是两个星期内,也许是两天之内。
如果名额在第一天就用完,移民局会如何处理呢?
移民局将把开始接收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(4/1-4/7)收到的申请都放在一起,决定名额是否用完。如果名额用完,移民局将用电脑程序随机抽取这5天内收到的申请,以决定哪些申请获得处理。对于65000个常规名额和20000个硕士以上学位的名额都将用此办法处理。
如果20000个硕士以上的学位在前5天内用完,移民局会如何处理呢?
如果发生这种情况,移民局将先随机抽取这些申请进行处理。没有获抽中的申请将和65000个常规名额的申请一起再进入计算机随机抽取程序。也就是说,硕士以上学位的H-1B申请将有两次机会进行随机抽签。
我能不能要求我的雇主给我提交两份H-1B申请以增加被抽取的机会?
不行。移民局禁止同一雇主为同一个员工提出多个申请。如果被移民局发现出现同一雇主为同一员工提出多个申请的话,将会拒绝或撤销H-1B的申请,所付出的申请费也不会退回。
但是,移民局允许相关联公司(例如母公司和分公司)为同一外籍员工申请不同职位的H-1B。
我能不能要求不同的公司为我提交不同的H-1B申请。
可以。但我们认为你在道义上有责任告诉不同的公司你的这种做法。
我应该什么时候提交申请
由于移民局规定将在开始接收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决定收到的H-1B申请是否超过名额并且通过“抽签”来决定收件,你必须保证你的申请在4月8日之前送到移民局。这一建议适用于65000个常规名额和20000个硕士以上学位的名额的申请。
我是否应该在4月1日前提交申请以确保移民局能及时收到我的申请呢?
不,移民局不会接收4月1日前提交的2009年度的H-1B申请。
我将在5月份毕业,现在还没有拿到硕士学位,我可以申请硕士以上学位的H-1B名额吗?
可以。但是你必须让合适的学校官员提供一封证明信,证明你已经完成了所有硕士学位要求的课程和其他要求。学院院长,系主任及学历注册的官员(Registrar) 都可以提供这封信。但是,要注意不要找其他级别低的人,如你的导师或实验室主任等写这封信。
我应该使用邮局还是其他快递公司提交申请?
据移民移民律师协会的一份报告称,邮局有可能耽误送件。所以,我们建议你使用快递公司的服务,如FedEx, UPS or DHL。
我的申请应该寄到哪里?
如果你的申请是不占名额的,应该寄到加州服务中心。
如果你的申请是占用2009年度的名额,你的申请应该寄到加州服务中心或佛蒙特服务中心,具体由你的雇主的所在的州决定。请查看下面的链接了解这两个服务中心具体覆盖的地区: http://www.hooyou.com/ins_offices/index.html
我什么时候可以开始使用新的H-1B工作?
2009年度的H-1B自08年10月1日开始生效,也就是说你可以最早于10月1日开始工作。
如果我提交的是H-1B转换雇主申请,我什么时候可以开始工作?
在前一个获得批准的H-1B申请的有效期间内,H-1B雇员可以在新雇主为其提交H-1B申请之后立即开始为新的雇主工作。在这种情况下,申请提交的日期是指移民局收到申请的日期。而且,不论新旧工作是否受名额限制,你都可以在新雇主提交申请后立即开始新工作。
我应该使用移民局的“加急处理服务” (premium processing) 吗?
加急处理服务的费用是$1000,移民局保证在收到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H-1B申请的处理,批准或拒绝。尽管加急处理服务不会增加你的申请在随机抽签中被抽中的几率,但是我们仍然建议你使用加急处理,因为它可以让申请人尽快知道申请结果。另外,如果申请中有什么问题,加急处理也会方便律师和移民官的沟通和联系。
我的OPT会在2008年10月1日之前失效,我该怎么做?
在上面已经提及,2009年度的H-1B申请最早可在2008年4月的1日提交。但是,获得批准的申请直到2008年10月1日才能生效。因此,在4月到10月间OPT身份将会到期的申请人一定要注意这个问题。
在美国为了转换到H-1B身份,法律要求受益人直到9月30日都必须具备一个合法有效的非移民身份,并且必须在4月1日提交的申请中证明。
在OPT到期后,持有人还有60天宽限期合法地在美国停留。因此,即使OPT在7月31日到期,申请人到9月30日也仍旧拥有合法的身份。但是OPT在4月1日和7月30日之间到期的申请人到9月30日就丧失了合法的身份。这样情况下,请求在10月1日转换到H-1B身份的申请也就不能获得批准。当然,在一些情况下,哪怕不同身份之间有空挡存在,移民官还是会凭自己的判断力批准某些转换身份的申请。但是,我们不能寄希望于这种不确定的情况。
所以,如果你的OPT在7月31前失效,在新的H-1B生效之前,你就失去了合法移民身份,在这种情况下你有两种选择:
a). 你可以离境,再从美国驻外的领事馆申请H-1B签证后再次入境。这种方式是有效的,但成本比较高。此外,任何处理签证的迟延都会导致你不能及时返回到美国的工作岗位。
b). 为了能在美国就成功转换身份,换句话说也就在10月1日前保持一个合法有效的非移民身份,你可以先放弃目前的F-1 OPT身份而转换到新的F-1或其他可行的非移民身份,例如B-2签证。转换到F-1身份不需要经过移民局,只要有学校的批准就可以,因此这是比较方便快捷的一种选择。但是,为了保证在4月1日的H-1B申请中能够提交有效身份的证明,你必须在4月1日之前就提交新的身份申请。根据移民局的规定,一旦你获得了录取学校的I-20表格,旧F-1身份就会失效,OPT身份也将终止。在4月1日到10月1日之间,你不能再工作。
请注意,以上的这些讨论仅适用于一般情况。如果你的情况比较特殊,或者有不太清楚的地方,我们建议你找有经验的移民律师咨询。H-1B名额紧张,申请人不能有任何失误